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03月31日
發文字號: 新北市塑品柳字第107023-0331(DSM)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分組聯誼表
主 旨: 舉辦 第十一屆第四次理事、監事暨顧問聯誼活動,歡迎踴躍報名撥冗參加。
說 明:
一、 本活動依照第十一屆第二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照案通過決議實施。
二、 為促進本會理事監事暨顧問之彼此交流、增進情誼,依分組表(附件)每組
輪流舉辦聯誼聚會;各組組長依慣例由副理事長及常務監事擔任,按照分組
聯誼表每半年舉辦聯誼活動一次,聚會時間與內容由各組規劃籌備訂定。
每次聯誼活動本屆 任理事長 贊助壹萬元,其餘費用由主辦組員均攤自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