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0月05日
發文字號: 新北市塑品柳字第107061-1005(M)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新北市商業會-章程、會員代表簡歷表
主 旨: 敬呈 新北市商業會誠邀入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說 明:
一、新北市商業會依商業團體法規定邀請本會加入,是依商業團體法設置的直轄市商業機構,成立已71年。共同推廣國內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彼此共同利益。徵召直轄市內各商業同業公會成為團體會員,共同狀大經濟實力。
二、本會依照第十一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臨時動議提案通過,加入新北市商業會團體會員。
三、新北市商業會團體會員,本會可選派七名擔任本會當然會員代表,參與新北市商業會之會務運作,團體會員入會費5000元由本會公費支出。每名會員代表每人每年應繳常年會費為4800元(本會補助2000元實繳2800元);名額有限機會難得,歡迎您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