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於104年11月27日、12月1日及7日分別假高雄、台北及台中辦理「製程安全管理研討會」,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規定,事業單位如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或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應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將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勞動部前已訂定「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及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為協助事業單位落實製程安全管理,特辦理旨揭研討會。敬請新北產業園區內之廠商踴躍參加。
請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報名:http://www.osha.gov.tw/